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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MGM美高梅官网登录1688时间:2017-07-11点击数:

各系部:

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我院决定开展2017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)立项建设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建设目标

通过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,引导全省高等学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导向,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命题,加强调查研究,以高水平、高质量的教研成果指导教学改革实践,培育一批校级和校级优秀教学成果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
二、立项条件

1.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理念,具有较强的科学性、适用性、创新性和前瞻性。

2.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。

3.研究目标明确,研究思路清晰,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,有明确的预期成果。

4.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,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。

5.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。

6.支持和鼓励系部联合申报,促进系部间的交流与合作。鼓励吸收行业、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。

7.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,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、较高的研究水平、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,主持完成过校级或校级以上教科研项目。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。

三、立项办法

(一)立项范围。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、教学管理人员均可向学校申报教改项目,在《2017年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》(附件1)范围内,自行命题组织申报。所有申报项目不得在校级或校级以上项目管理单位出现重复申报。

(二)立项方式。由系部推荐,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认定。

(三)申报限额。各系部最高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本系部基层教学组织数。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数量不能低于成员总数的60%。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或参与1项教改项目,项目成员数量(含主持人)限8人。

四、立项程序

(一)系部推荐。学校根据《2017年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》,由系部推荐,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。只接受系部推荐的项目,不受理个人申请。超过一个以上的推荐项目应排序申报。

(二)专家评审。教务处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。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择优遴选。

(三)立项公布。拟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,由教务处批准公布。

五、项目管理

(一)校级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,特殊情况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,但不超过3年。

(二)学校对校级教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,用于项目调研、学术交流、实践应用、成果推广等,保证项目顺利完成。

(三)校级教改项目以项目管理形式实施。教务处负责省级教改项目的立项建设、项目结项、成果鉴定和成果奖励。系部负责项目过程管理,保证经费投入,加强日常管理,实行年度考核,督促检查指导,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。

(四)校级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,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、方案设计、项目结项、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。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,项目结项前,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,须学校同意,报省教育厅备案,项目成果鉴定后不得再变更。

(五)校级教改项目研究实践期内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,教务处将予以撤销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各系部于818日至20日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须报送的材料包括:

1.《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》(附件3,一式2份),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。

2.相关证明材料: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五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,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,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(12份,按序装订成册)。

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,请自行留底。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,重复申报,一经发现,取消立项资格。
联系人:崔春雷 郭倩影

联系电话:0394-8318299

电子信箱:zkyjwc@163.com

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建设,是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,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性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。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,高质量做好教学改革立项建设工作。


附件12017年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.doc

附件3:《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》填报事宜说明.doc

附件2: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.doc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710

  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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