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
(一)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实训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,制定学院实训室安全工作制度;
(二)统筹、指导、督查学院各部门做好实训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;
(三)定期(学期初、学期末)、不定期组织实训室安全检查,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;
(四)受理实训室安全事故报告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或处置工作。
第二条
实训室安全小组由相关专业和消防安全小组组成,负责实训室安全的设施建设、制度建设、事故处置提供咨询,协助实训室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和参与安全检查教育等工作。
第三条
各实训室专职管理人员是该实训室安全责任人,其职责为:
(一)执行本实训室安全规章制度(包括操作规程、应急预案、实训室准入制度、值班制度等),落实做好实训室安全工作,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上报;
(二)根据实训危险等级情况,负责对本实训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;
在实训室学习、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训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,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严格按照实训操作规程或实训指导书开展实训,配合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训室安全工作,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