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实训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
(一)建立、落实实训室准入制度。学院需根据本部门实训室的特点,建立、落实实训室准入制度,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,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者方可进入实训室学习、工作。
(二)建立实训项目安全审核制度。学院要对存在危险因素的实训项目加强管理,尤其面对承担机械伤害、触电、爆炸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实训项目须从严管理,其实训室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、特种设备实训室须有特殊实训室或操作人员资质等条件。
(三)建立实训室建设与改造项目的安全审核制度。学院在新建、扩建、改造实训场所或设施时,立项管理部门应建立好审核把关的工作流程,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,加强实训室使用者和设计者、建设者之间的交流沟通,广泛听取意见。
第二条实训废弃物的安全管理。要加强实训室废弃物管理,不得将实训废弃物随手丢弃或随意放入生活垃圾当中;实训废弃物要实行分类存放并按相关法规妥善处置。
第三条仪器设备安全管理:
(一)学院要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,定期维护、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,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,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。对易燃易爆、高温加热、高压、高速运动等有潜在危险的仪器设备尤其要加强管理;对精密仪器、大功率仪器设备、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保证接地安全,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。
(二)学院要加强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和安全培训,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训教学和科研工作;对国家规定的某些特殊仪器设备和岗位需实行上岗证制度,须严把准入关。